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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林怪事,苏州园林怪事图片

交换机 08-29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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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苏州园林怪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苏州园林怪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如果每一次的物业费都是通过诉讼了才交,这种行为算不算违法,有什么后果?

如果每一次的物业费都是通过诉讼了才交,这种行为算不算违法,有什么后果?

在享受了物业服务而拒缴纳物业费就是典型的违约违法行为。

现在很多小区都是高层楼房,市政供水压为只达3~4层,以上楼层供水都要物业二次加压供水。二次加压要消耗电力和设备维护和人员值班,这些都要支出费用,也是物业的一项服务内容。如果拒不缴纳物业费尽义务,也就等于放弃了享受服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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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由此得出结论:对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户,物业有责任有权利给其停供自来水。以此作法督促欠费户及时交费合情合理也合法。

如果高层不交费户不服物业停供水也可以***告物业。也可以申请自来水公司给你家专管供水。

这种问题一看肯定是物业公司的人提出发来的。当然,不管谁提出来的,这个都不影响问题的实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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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从法律上来说确实是应该交,这是无须质疑的。但是,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才是物业费的前提。没有好的物业服务,没有合法入驻小区的基础,那么,物业费可能就有点名不正言不顺了/

且看为社么大家不交物业费:

1.物业公司在小区的服务质量是硬伤。很多小区的绿化可以说只要没有检查就不会修理,而当地为了应付检查,自然会投入资金进行维护。可是这一切却成了物业公司的功劳。殊不知,这一切都是地方上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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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区管理混乱,很多小区的门禁形同虚设。对于外来人员和车辆根本不进行有效管理。

3.监控设施等公共设施形同虚设,缺少有效的维护。很多的公共设施由于年久失修,而成为安全隐患最终被拆除。这可都是小区公共财产啊!

4.水电和电梯使用成了物业收费的砝码。物业公司从来不会在自身寻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旦由于服务不到位而收不到费用,那就***取断水断电,甚至故意弄停电梯来要挟业主。

5.维修基金就是物业公司和相关利益单位的小金库。物业公司每年都会以这样那样的理由动用维修基金。我们小区就曾经发生过,电梯明明不坏,结果却被物业把线拔了。我们知道物业搞鬼,找了第三方检测,结果电梯不坏。这样的物业谁能用?

物业在小区平时管理和做事不积极,但是收费相当积极。这也是业主不愿意交费的最大原因。但是,不缴费属于经济合同***,而不是其他的法律范畴,只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协调,那就不违法。如果最终***判决执行而坚决不执行的,那将会触犯法律。就这种物业收费范畴来说,欠费并不违法,但是违反社会公平原则。

正确的市场化应该是 ,你不给钱,我就不为你服务。你的服务我不满意,我就不用你服务。只有这样才是市场的契约精神。而物业管理公司是强行为业主服务的,无论服务好坏你必须给钱,不给钱我也为你服务,最后让***来要钱,谁敢不给钱?

谢谢邀请!

每次通过诉讼才交物业费的行为,首先我们要认清物业服务是合同关系,产生的***也就是法律上的合同***关系。

业主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业主交费义务,属违反约定行为;参照《物业管理条例》、地方性物业管理规定属违规行为。人民***裁定参照《物权法》,除非有正当理由不交物业费合法性,否则就是违反法律规定“违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八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效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予以撤销。第八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与业主关系,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十三条 业主义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讼。

后果,***裁定记录公开,网络可查询***裁定书,对个人信誉,诚信记录有损。欠物业费通过诉讼交费行为不可取。

履行业主义务、争当模范业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苏州园林怪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苏州园林怪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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